冤假错案与侦讯程序的法律再造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冤假错案的发生是程序法律的问题,而且绝大部分是同侦讯程序相关的。其原因在于,讯问规范模糊导致讯问无节制;法律犯罪嫌疑人有如实供述的义务,容易引发刑讯逼供;侦查讯问过程封闭化,无律师及检察人员等第三方介入进行相应监督,全程监控工作实施不到位;对因侦讯程序违法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制度几乎是空白。为此,应规定沉默权制度;强调侦讯过程的外部监督和第三方参与;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冤假错案内部控制及其责任追究制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