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疗效和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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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确保公众使用医疗机构制剂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疗效和不良反应检测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06年6月12日经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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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15期
出版日期 200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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