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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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说文二上·告部》:“告,牛触人,角箸横木,所以告人也。从口,从牛。易曰:僮牛之告。”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字的本义应该合于字形。“告”篆形义不合,学者多有怀疑。清陈诗庭《读说文证疑》说:“告从牛、口,无角箸横木之意。”俞樾《兒笘录》说:“许君失其恉,乃训为角箸横木,而又以经典告字皆告语之告,故又加‘所以告人’四字以附会之。”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如许说则告即福衡也”。如真是描衡,字形中应当有“木”。或当有一指示性符号横于牛角之上,以指示“角箸横木”之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古汉语研究》 1989年3期
出版日期 198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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