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部分行业实行税收等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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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发展主要情况和政策建议〉的通知》(中办发〔2003〕13号)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发改电字〔2003〕28号)等精神,市政府决定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我市部分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实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减免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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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3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