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层领导干部遭受不法侵害时怎么办?——一位镇人大主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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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审结了一起诽谤案,在当地群众及基层各级党政组织中引起了强烈反响。1996年5月24日上午,担任建湖县上冈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的王荣同志正在该镇拆迁办公室接待来访户时,作为拆迁户之一的苏某向王荣提出两项无理要求遭拒绝后,便用手指着王说:"你参加嫖娼的"。后苏某又连续在三个场合,当众公然诽谤王,致使王负责的全镇拆迁工作和组织人大代表组活动等重要事项难以进行,同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王荣同志面对他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大》 1996年16期
出版日期 199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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