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汉兵制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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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史载,建武六年(公元30年),光武帝“初罢郡国都尉官”。建武七年,又下诏“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后汉书·百官志五》也说,罢郡国都尉后,“无都试之役”。据此,不少史著断言,东汉“废除内郡的地方兵”。又说,“西汉郡国之徵兵,由此废弃”。地方兵废弃后,地方上的正卒和戍卒都“改为由中央召募而来的职业军队担任”。以上诸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安徽史学》 1987年4期
出版日期 198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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