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 还須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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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对国土厅不执行《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质询。这则消息令人既兴奋又痛心。兴奋的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能够大胆维护和捍卫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威,对违法者敢于监督。痛心的是在"二五"普法的今天,广东省国土厅这个堂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竟然"法盲"到如此地步。该省国土厅公然不执行本省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分明是对省人大常委会的极端藐视和对《条例》的公开挑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的《条例》一经颁布实施,全省各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楚天主人》 1995年1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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