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类型划分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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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法类型的划分是我国法学,特别是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制史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法的类型不同于法的分类,它是对所有法律体系从宏观上进行概括和归类,是比法的分类更为抽象的对法的划分。我国法学在传统上是根据所有制和政权性质把法划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四种类型,法制史学也按与这四种类型划分大体相当的历史时期来架构学科体系。
作者 由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外法学》 1994年5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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