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业主大会的两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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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业主大会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创设的七项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区分所有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包括业主大会的组成、成立条件、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等内容。自2003年创设业主大会制度以来,学界和行业围绕业主大会法律属性的争论从未停止过,由于2007年的《物权法》和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基于种种考虑对业主大会的属性未做出明确的界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