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精神损害赔偿之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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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年来侵权行为法中的热点问题。但主流学者的观点似乎倾向于认定法人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特别是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法人不能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我国《侵权责任法》虽没明确规定,但对法人是否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从实质意义上讲,也是持否定态度的。因而造成法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合法的、充分的保护,致使其生存出现危机,环境面临恶化。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同样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同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同样依法独立享有精神损害赔偿之请求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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