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十年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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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年,对于历史而言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但对于政府采购事业来说,我们走过了探索、发现、总结、完善的十年历程,初步完成了一个从幼稚到比较成熟的成长周期。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十年来,塔城地区政府采购工作以《政府采购法》为指导,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不断增强。采购的主动性、自觉性也得到很大提高,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采购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资金节约率明显提高。塔城地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可喜成绩。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疆财会》 2012年6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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