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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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访制度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法律性。信访权利属于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混合体。信访制度承载了整个社会制度变革和社会稳定的繁重任务,而信访制度设计缺陷、信访功能错位变异,司法公正缺失,整个社会法制意识淡薄、政府执政责任不担是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泉涌如潮的制度性根源。为此,有必要统一信访法制,制定统一的信访法,构建隶属于人大常委会的各级信访法院,改革司法制度,调整权利设置,加强法治宣传,建树法律秩序灵魂。
作者 黄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研究》 2012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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