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得到政府财政支持是应有的天然权利——论民办学校家长群体是社会财富和政府财政的直接贡献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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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广东流动人口已占常住人口的1/3,形成了留城不返农的城市流动心态,改革开放30年来为广东甚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和教育事业均做出了巨大财政贡献,但其子女受教育情况却差异悬殊。因此,政府财政应该普惠民办教育,国家财政应该为民办学校实行财政支持,把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助作为教育制度“顶层设计”的重大内容;要敢于打破利益格局,敢于改革创新,促进公民办教育和谐共同发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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