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理念与方法:对我国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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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划分等决定了其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特殊性,建国后我国国际法学教育长期采用了政治主导型的公法模式,形成了国际法学教育的重公法轻私法、重国内法轻国际法、重理论轻实践的总体格局。国际环境和历史境遇的变化为改革国际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动力,其教育模式、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等方面需要进行更新以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教育论坛》 2013年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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