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应入刑法,但不宜单独入罪——从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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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令人触目惊心,然而涉案当事人颜某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捕到无罪释放,一时间,社会上及学界内都引发了一场关于“虐童”是否应该入罪以及如何入罪的激烈争论,对此,笔者认为,“虐童”应入刑法。但不宜单独入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检察》 2013年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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