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院:获县编办批准增设四个内设机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2012年12月11日,经广西阳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决定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为阳朔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所需编制及人员内部调剂解决。2012年,阳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还批准该县检察院设立了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及一个职务犯罪预防局,以进一步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夯实基层组织保障,有力确保各项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推进该县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3年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