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院: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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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近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称号。据了解,此次全区111个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中只有14个获此殊荣,也是平乐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首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2010年该院法警大队以来共履行职责693人次。其中执行传唤37人次,执行拘传25人次,执行押解犯罪嫌疑人36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67人次,参与搜查16次,参与追逃3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5次,送达文书243次,完成领导交办任务251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3年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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