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缓和遗嘱形式维护遗嘱人真实意愿——张俊英、郭长昱与邵靖遗嘱继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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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推进,许多公民选择通过订立遗嘱来处理自己的身后财产,由此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因遗嘱形式瑕疵而引发的纠纷,其核心争议是对形式有瑕疵的遗嘱效力如何认定。作者认为遗嘱要式性的根本在于确保遗嘱人的真意。对形式稍有瑕疵的遗嘱,不宜简单否定其效力,而应从探求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实质要件出发,适当缓和遗嘱形式,对有足够证据证明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效力予以肯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判例与研究》 2013年3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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