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社区参与的影响——以广东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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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区参与的优点使生态旅游成为自然保护区经营的重要方式,但土地权属虚空直接导致政治权力与企业资本联合控制旅游开发,社区参与流于形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户成为林权权利人,赋予社区对旅游开发"选择"与"控制"的权利。农户收益得到保障,实质性地参与到管理中来。政府的转型与社区力量的壮大对于避免公地悲剧、协调开发与保护、兼顾区域及阶层的效益与公平起到最终的推动作用。社区集中控制旅游开发的模式有望建立,社区的深度参与将促动保护区功能全面升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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