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经济适用住房购满5年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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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海县近期出台《宁海县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明确从2013年11月10日开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上市交易进行产权转让,且按由财税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原购买保障性住房价格差价的6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房地产》 2013年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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