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式向参与式公证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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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证机构、公证员与公证当事人的关系定位,目前有管理式公证与参与式公证的两种模式.我国公证制度脱胎于行政管理体制,并形成目前行政、事业、合作体制并行的体制结构,但是无论基本体制结构如何,我国目前公证制度还基本属于管理式模式而非参与式模式.我国管理式公证模式突出地表现在公证基本权利义务、公证程序、公证证明方式等各项公证属制度上.在当事人权利本位、公证服务理念的背景下,管理式公证模式有其弊端,应该向参与式公证进行转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公证》 2013年1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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