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预算编制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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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预算的编制存在的问题有:在方法上忽视微观效益倾向微观效益倾向和法制观念,轻视预算的审查批准;在制度上,有财政决策编制外做出,收支上的程序和条例不明确,和宏观经济框架脱节,财政决策依据不充分,效率不高,在申请和审核环节缺乏鉴别机制,注重程序而忽视方法的立法制,预算部门没有必要的权力;在方式上,单式预算方法落后,分责不科学,透明度不高,准备时间长,没有单独编制部门,指标确定不科学。在过程上,有预算指标任务化、有法难依、“代编”预算、“两本帐”、有名无实、开支标准混乱的现象。对策有:从体系设计上按成本一效益原则重新设计其编制与审查体系;把财政资源置于立法机关的监控之下;方法上探索新方法,改进收支科目的设计;过程上规范收支标准,各级人大只负责本级预算的审查批准,使基金预算名副其实,制定复式预算制度,切实加强“依法理财”的力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0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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