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央财政拨补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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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责任与弱者的权利,国家1999年提高了三条社会保障线线水平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一次性补发过去拖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做好这项工作、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财政困难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拨补了“低保提标款”、“下岗提标款”、“养老金提标款”、“养老金拖欠款”四项社会保障资金,这对于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增加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各在地管理使用中央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政与发展》 2001年3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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