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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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党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紧密结合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细化、实化,切实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明确了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人,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包片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黑龙江自然资源》 2018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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