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资”企业中发挥党组织作用应注意克服两种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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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片面强调“合资”企业的特殊性,否认党组织在“合资”企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合资”企业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合营企业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奉行顾客就是上帝的信条,以赚钱、赢利为衡量道德和价值的标准,这与共产党的信仰、观念和行为准则都截然不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岭南学刊》 1991年3期
出版日期 199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