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违反同一律的几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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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一律是人们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同一律规则要求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一致性.不能忽此忽彼,前后相悖.似是而非。违背了这一规则,就会造成思想混乱。出现逻辑错误。法庭辩论中,违反同一律大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偷换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改变了使用的两个词语相同而内涵不同的概念,把非同一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使用。这是一种偷天换日,混淆黑白,易使人上当受骗的诡辩手法。某法院曾审理了一起奸淫幼女案,法庭调查后,在第一轮辩论中,辩护人做了如下从轻辩护: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分。被告人在部队服役时曾两次荣立三等功,因此对被告人应从轻处罚。
作者 宋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法论丛》 1993年3期
出版日期 1993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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