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证明制度引入的必要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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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内学者在对表见证明制度价值作出分析后,极力倡导引入该制度的重要性。考察表见证明和事实推定制度的法律构成要件、制度设计的本质、价值和功能、二者的攻击防御方法和产生的法律效果并无本质区别。实践中事实推定所产生的问题并非表见证明制度空白所致,而是因为法官心证不公开、事实推定的错案风险较高以及审判权本位主义的结构特征等制度保障不健全所致,因此我国暂时无需引入表见证明制度,以防概念上的混淆以及给司法实践带来更大困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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