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代会的“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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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和基本形式。乡镇人大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开好人代会。如何才能开好乡镇人代会?笔者以为,需要讲求"三要":一、报告要短。乡镇一级人代会期一般较短,如果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财政等报告篇幅太长,那么除去作报告的时间,剩下的审议时间就很有限,不便于代表审议。再者,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村代表,其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审议报告的水平也受到一定限制。因此,会议的报告只有短小精悍、简明扼要、内容朴实,才能让代表读得懂,审得透,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好建议、好点子。这就要求在起草各项报告时,要注意用语要简洁精练,尽量不用套话、空话。二、审议要实。要使审议"实"起来,可采取三条措施:一是安排审议的时间不要过短,过短则有可能流于形式;二是对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代表进行必要的会前培训,让他们了解审议报告的侧重点和方法,掌握一定的审议"技能";三是各代表团分组审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楚天主人》 1999年4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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