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强制行政行为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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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伴随并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调解(以下简称行政指导等行为)被愈来愈广泛地应用,成为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实现政府职能任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行政指导等行为体现民主、平等精神,重在积极引导、协商一致、激励肯定与客观调解,有利于改变政府片面强制、单纯命令的行为方式,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探讨,以引起理论界与实践中的重视,并予广泛研究与有效应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行政与法》 1998年3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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