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能否分割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张某(男)与梁某(女)系夫妻关系,结婚次年,梁某的父母出资110万元以梁某名义购买公寓一套,剩余80万元银行贷款每月由梁某从其工资卡中扣还。该公寓登记在梁某一人名下。后张某以两人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因生活琐事频繁吵架为由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梁某不同意离婚,张某遂起诉至法院,主张离婚,并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梁某名下的房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生活与健康》 2015年8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