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履行好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认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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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这是中共十七大对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的新要求。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最早确立的一项主要职能,在1949年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就作出明确规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政协》 2010年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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