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对药品价格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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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前几年对药品价格秩序的整顿,药品价格的形成已逐步向市场接轨,定价形式也由政府统一定价,变为根据不同品种分别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企业自主定价。这种新价格管理框架,不仅搞活了药品的生产和流通,而且也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但由于完全由市场形成药品价格的机制尚不完善,药品价格过高、价格水平不断上涨,一直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最近,我们通过对药品价格的检查和了解,认为药品价格的既高且乱,与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有较大关系,在新的管理模式中,仍有许多尚待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管理品种过多过细。按现有药品管理目录,列入中央管理的品种就有60多个大类,每一类又有多个品种,每一品种又有多个规格。列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物价》 1999年5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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