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疆开展志书、年鉴的翻译工作很有必要。让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用本民族语言阅读、使用志书、年鉴是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志书、年鉴作用的前提保障。把记载新疆历史和现状的志书、年鉴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把新疆各族人民的奋斗史、进步史、发展史原原本本地记载在志书、年鉴中,对于加强"五个认同"和民族团结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化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推进社会和谐文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