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物资经他手私自变卖全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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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4月,海伦市祥富镇永耕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宝富利用发放扶贫物资工作的便利条件,以贫困农户名义向市扶贫办上报名单,然后将扶贫办下拨的土豆、化肥等扶贫物资私自变卖,共贪污3.5万元.案发后,刘宝富认罪、悔罪,且积极返赃款.鉴于此,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宝富有期徒刑三年。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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