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身份关系可排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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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定性,在赋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同时,也应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而并非牺牲出租人的权利来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关系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租赁房屋,而离开该特殊身份关系,出租人则不愿出售房屋的,此时的承租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的要求,承租人一般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2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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