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一种治理悖论的应对机制——以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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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央政府如何应对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悖论的问题上,既有理论提出三种应对机制,即逐级代理制、政治教化礼仪化和运动型治理机制,但在海洋环境管理领域,对于条块联合执法这一化解治理悖论的主要手段,三种机制都欠缺充分解释力。因此,文章基于多案例分析,从信息调节、集分权调节与治理有效性调节三个维度对条块联合执法的行为逻辑进行了阐释。文章认为中央部门通过媒体输出联合执法信息,是对地方的预先警示;在执法过程中,提升治理有效性的方式是整合地方力量共同面向高风险性项目,与此同时,地方信息的输入成为中央部门对联合执法时机和领导部门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进而可以在实质意义上调整集分权平衡;在收尾环节,条块部门之间的信息互动使得治理有效性的动态平衡得以维持。通过分析,文章提出治理悖论的应对机制还包括央地共治型管理机制,是对既有理论的一个补充。
作者 于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共管理学报》 2016年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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