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县市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民第十八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授权59个县(市、区)为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浙江省乐清市、青田县、义乌市和瑞安市4个县(市)入选。这标志着浙江省在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
作者 陆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府法制》 2016年7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