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学院式法律教育之惑——并及当下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向何处去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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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学院教育无法锻造出大师,大师通过他自身的天赋自我塑造。———霍姆斯①目次一、一种社会期待:法学院不能承受之重二、当下中国学院式法律教育的根本困境:从知识类型谈起三、学院式教育:"没什么用"抑或"其实很关键"?四、学院的归学院、职业的归职业:法律教育的可能出路五、结语:也许本文只是"引言"一、一种社会期待:法学院不能承受之重记得当年因不习惯机关工作而准备考研究生时曾因专业的选择问题颇费了一番思量:仅以自己的偏好言,当然更喜欢读哲史一类,这意味着我应该选择法哲学、法史学;但以某种观念论,则哲学、史学恰恰是最"没用"的学
作者 周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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