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造历史”论坛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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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鲍栋:我就这个话题来说一下"合法"这个概念。"合法化"这几年,特别是去年成为了一个关键词,我觉得对这个词还是应该稍微做一下梳理。在我的视野内,最早提这个词的是韦伯,这个词的翻译,在社科领域更多翻译成"合理化",实际上就是合法化。我们在当代艺术语境中一谈到合法化就的觉得是去"合"某种东西,合某个外在的标准,这是一个概念误区。实际上,合理化,韦伯指的就是分化,涉及到艺术的层面就是艺术的自主,涉及到人的层面就是人的自由,道德的自律,涉及到社会层面就包括政治和学科内部的分化。我没有提交文章,所以我今天就讲一下我以前讲过的一些观点,但是我想把它再系统化一点。去年,在座的很多位,包括朱朱都参加了云南"修正与重写"一个以艺术史为主题的论坛。
作者 鲍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大艺术》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