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嵌入村民自治的路径研究——以河南省邓州市“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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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陷入困境,突出表现为自治权的异化,农民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无能为力,这显然背离了制度构建的初衷。协商民主强调利益相关方平等、自由地表达利益偏好,并在充分讨论、审议的基础上,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河南省邓州市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髓,其成功实践预示着来自西方的协商民主可以有效地嵌入土生土长的村民自治制度中,有助于陷入困境的村民自治重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学习论坛》 2016年7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