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1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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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保护传承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35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