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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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不动产市场交易经验成熟的国家来看,事关不动产物权变动的重要事项,如:买卖合同的签约、登记申请等,必须是由律师、公证人、地政士等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承办。近年来大陆法系国家对于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普遍由繁琐的实质性审查转向简洁的形式审查,即引入第三方民间机构对登记证明材料进行实质审查而登记机关仅承担物权变动公示阶段的“窗口式审查”是各国不动产登记的发展趋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土地》 2017年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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