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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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一现金流量表》于1998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所有企业实施。而我国大多数财会人员对现金流量表感到陌生,加之《准则》中介绍的编制方法过于复杂,更增加了财会人员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困难。为了减轻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困难,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提出一点建议,供大家参考。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正表,可以采用两种较为简单的办法。一、对企业编制的所有记帐凭证进行“重新改造”。改造的目的就是为了编制现金流量表。改造的关键是将原记帐凭证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符合广义现金定义的部分)等帐户,按照其经济性质分别转换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审计》 1999年10期
出版日期 1999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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