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注“引后明前”现象及成因——兼论事、义兼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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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善注号称精审,其注释虽然多引前人典故解释正文,但也出现“引后明前”的现象,还没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实则李善注引后明前的原因非常复杂,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出现在史实、地理及注文中,二是“义出于此”类。其中“义出于此”类涉及到事、义是否兼释的问题。从“义出于此”类的原因和事、义是否兼释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来看,李善注虽不乏“事、义兼释”之处,但李善的自觉追求还是偏向于征引式的注释训诂,而非自由释义。李善的这种选择跟其注释对象的特点一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17年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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