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档案馆档案利用现状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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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档案法》规定: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档案是一种信息资源,是社会的宝贵文化财富,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这一有价值的资源为社会服务,以实现档案的价值,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需要,就必须了解、研究档案利用现状.分析利用档案趋势,对档案利用工作作必要的定性定量统计分析,这对今后更好地搞好档案利用工作乃至整个档案工作都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正是档案利用工作需要研究的问题。综合档案馆是集中保管各类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1986年至1995年底止,我县档案馆共接待了档案利用者12403人次.提供档案71194卷次。为锦屏县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贵州档案》 1997年2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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