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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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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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7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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