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辨认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人员组织的对与犯罪有关的人、物品、文件、尸体或者场所进行辨识的活动。辨认笔录是其呈现的证据形式。实践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包括:侦查辨认准备不适当、违反辨认规则、辨认笔录的制作存在瑕疵、对是否应当组织辨认把握不准确等。建议从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侦捕、侦诉、诉审关系出发,建构辨认规程、辨认笔录审查机制、辨认配套制度等制度,加强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权等权利和其他辨认参与人权利保障方,以期缓解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辨认制度。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