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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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通知要求,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专项资金汇算清缴工作。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中小企业》 2017年7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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