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商场无视公共消防安全分公司经理王刚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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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8月8日公安消防部门到南阳商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商场一楼大厅内存放9个充满液化气的钢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消防监督人员当场扣押了这些钢瓶,并依法传唤了该商场燃气具分公司经理王刚。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充满液化气的钢瓶贮存、销售应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同意。南阳商场在一楼大厅内存放、销售充满液化气的钢瓶,曾被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停止,但该单位无视消防法规,置公共安全于不顾,仍继续冒险违章存放、销售充满液化气的钢瓶,严重违犯了有关消防法规。目前,公安消防部门已将主要责任人、燃气具分公司经理王刚依法拘留,并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对南阳商场罚款5000元。南阳商场无视公共消防安
作者 秦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南消防》 1995年10期
出版日期 1995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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