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经营者订约时未将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的电信服务合同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性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23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